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我老公都在深圳的工,现在孩子到了法定入学年龄,因为我们三个人的户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学校那边要求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现在我产所有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都寄回家了。(我们村上也出示了相关证明)可家里的派出所和户政厅都不给开,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很急呀,4月19日就要开始证件申批了。

2018-11-08 02:11: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孩子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本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后,按照《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内容签发,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接产证明(慎重起好儿童姓名,姓氏选择随父亲或母亲,办理后不更改)、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要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出生医学证明》换发:填写《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提供原《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由新生儿父母双方亲自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3.《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提供《出生信息证明》、分娩登记复印件(产长和院长分别签字并加单位盖章)、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生儿父母身份证、结婚证、新生儿父母双方户籍证明信(儿童户口未报)或儿童户口簿;登报遗失声明。由新生儿母亲和父亲双方亲自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4.《出生医学证明》是法定医学证明,应终身妥善保管,不得毁损。《出生医学证明》一人一证一编号,任何内容不得擅自涂改。如需更改姓名请在入户后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变更。  
    5.《出生医学证明》用途:  
    (1)作为申报国籍、户口登记,取得公民身份证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  
    (2)作为儿童入托、入学和出国签证的重要依据。  
    (3)作为新生儿获得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的凭证。
  • 结婚登记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领证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最好到民政局复印,因为是有格式要求的)
    2、3张大2寸免冠合照(可拍好带去,要红色背景的哦;也可以到民政局即拍即取)
    3、少许现金。(结婚证工本费9元、证件复印、拍照等费用需要自理。)
  • 按照规定,要领结婚证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 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没户口本能领结婚证的问题,拿自己的身份证去开个证明应该是可以的,你也可以去当地咨询一下婚姻登记机关。相关法律知识:《婚姻法》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 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 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 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 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应当补办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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