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由北向南行驶,从大路右转进入小路,这时从后面过来一辆摩托车撞上了我,撞在我右边车门上,骑摩托车的人膝盖擦破了点皮,摩托车也撞坏了,我不知道现在怎么办,责任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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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祸赔偿中责任在谁的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 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
民事责任。第一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二十八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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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进行责任划分,肇事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对死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交警部门认定肇事方承担全责或者主要责任,肇事者就构成交通肇事罪,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需要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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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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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