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人不说不还,说不做,不写借款怎么办?

2020-08-14 11:18: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条写法:标题:借款的写借据、借条,欠货款的写欠条;内容:写清楚出借人姓名(可以不写)、借款人姓名(要和身份证、居住证姓名一致)、借款金额(大、小写一致)、借款用途(可以不写)、借款期限(可以不写)、利息(可以不写);署名:不论标题、内容由出借人或借款人书写,或打印,借款人必须亲笔签名,写明借款日期。需要说明的问题:出借人要留存借款人身份证、居住证、工作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如果借款数额较大,通过银行转账,可以写明双方银行账号,出借人留存银行转账凭证。
    见:借据今因需要,向借款(大写)元(¥元),利息为,期限个月。借款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年月日
  • 持双方所签借款凭证,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还钱
  • 欠款不还属于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超出履行期限仍未还款的,可要求支付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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