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被追尾了,交警判对方全责。我的车放在4s店修,对方的保险公司和4s店定的损。现在车修好了,我几次通知对方去4店交钱我好提车,可他总是以不方便为由,让我先垫付修车钱然后去他的保险公司报。我该怎么办?(我家在怀柔,他是河北怀来给别人开大货车的,上的阳光保险公司的险。)

2018-11-08 09:18: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后,对方如果不承认,可以搜集其不承认理由的相关证据,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起复核。如果没有提起,那么无论对方是否承认,事故责任认定书便为既定事实,没有什么可说的。
    如果涉及赔偿问题,可以走诉讼程序,一般法院会以事故责任认定为准。
  • 依据交强险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 车辆没追尾减少损失的方式第一,机动车追尾,必须报交警和保险公司,报警可以定责,交警会立案,会负责处理。一般情况对方保险公司会积极赔偿的,不然自己一方保险就要赔偿,保险公司之间不会出现拒赔这样的问题。
    第二是找交警,对方不赔偿,交警不能结案,交警也有责任,他会给你进行调解,如果实在不行,他会让你去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