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上行驶,为躲避同向公交车靠近,电动自行车的反光镜刮倒在机动车上走路的85岁高龄老人。送医院后诊断老人骨折,要动手术。请问,这种情况,电动自行车要承担什么责任,要赔偿什么费用,具体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2018-11-08 13:04: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院,责任民事上的责任承担,是按照过错原则来判定的。但是,对患者的赔偿,首先由医院承担,因为医生不是对患者侵权的顺序责任人。对于该损失如何在医院和医生之间消化,首先有医师执业责任保险,其次根据医院与医生之间的劳动合同,再次就是根据过错原则来进行分担。
  • 交通事故后发生骨折情况,首先需确定能否构成伤残等级,即委托专鉴定机构鉴定。如经鉴定构成伤残等级,赔偿项目及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此处伤残赔偿金分农村和城镇居民标准。

    如构不成伤残等级只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住宿费等。

    因各个省市的赔偿标准都不统一,交通事故骨折赔偿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的。

    受害人在计算交通事故各项赔偿金额时应查清事故发生地当年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赔偿责任的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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