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阵子,摩托车与摩车发生碰撞,交警开出认定书为五五同等责任,对方有伤,我方无伤,对方要我方承担全额的赔偿,要是我方不赔偿对方就到法院起诉我方,请问我方要怎样赔偿,还有的是要是对方真的起诉我方,我方什么时候才知道呢,上个月对方到保险公司那把所有的资料都拿走了(连同我的所有资料),我问对方时,对方说已交同法院了,但到现在我方也没有收到法院的通知,我方现在要怎么做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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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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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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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处理方式:一,先一方的强险(如果是机动车,不是机动车没有)赔偿对方的损失。
二,剩下的全部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三,这个比例,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可能是
五五、四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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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