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爸爸出车祸去世了,肇事者百分百的责任,但未满十八周岁,仅有十六岁,对方该如何赔偿,而且我父亲还是工伤

工伤索赔
2018-11-08 15:18: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既构成交通事故,又是工伤事故,交通事故赔付完之后,与工伤待遇不重复的部分,还可以要求工伤赔偿
    对于交通事故,首先,事故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
    其次,赔偿项目。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这一块,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
    同时,还要区分户口问题,城镇户口(含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和农村户口,赔偿标准也是大不相同的。
    最后,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如果对方有保险公司的话。
    对于工伤事故,需申报工伤认定和鉴定。
    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对于工伤事故,由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车祸,从法律上说就是发生了交通事故。赔偿只是民事上的范围。
    就肇事司机来说,除了民事赔偿(如果有保险,那么保险公司会出全部或者一部分的赔偿),他还要承担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反映了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交通事故责任是公安机关对事故责任者进行教育、处罚和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依据,也是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但它本身并不是法律责任。
    虽然在大多数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责任与法律责任有着密切的联系,交通事故责任是确定当事人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但作为法律责任的主体,其必须符合法定的责任年龄,具有法定的责任能力。
    而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是具有交通活动能力的人,并不受年龄、智力等的限制。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交通事故责任与经济赔偿责任并不一定相同。例如,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在机动车与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机动车即使没有事故责任,也应根据情况负赔偿责任。
  • 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此时,受害人处于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劳动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赔偿的同时可否依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民事法律法规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
    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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