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一下,我在一家小厂上班,刚去的时候,我是先说做临时工,到今天两个月我不想做了,我叫老板把我工资结了,他不肯给我,他要拖我工资

2018-11-08 18:19: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临时工工资应该按照双方之间的协议支付。
    1、公司雇佣临时工的工资可以发放现金也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分录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管理费用-临时工工资 贷:现金/银行存款
    2、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应当支付其劳动报酬。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自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公司无故炒人的,要支付双倍的经常补偿金;拖欠工资的,可由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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