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跟孩子她爸爸一起没有结婚证生了两个孩子后来两人感情不好分开了但是孩子在她爸爸的户口上,我现在想要转迁一个孩子到我户口可以吗

2018-11-09 01:5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 你好,结婚不一定需要迁户口。 法律并未规定,男女双方办理婚姻登记前后,必须将户口迁移到一起。是否需要迁移,取决于双方的共识或需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 婚姻需要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若无感情基础在琐碎的生活中双方都会感觉经营的很艰难。从法律的角度,法院判离婚要充分考虑婚前感情基础婚后夫妻感情状况等综合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无和好的可能 感情是冲动的,说不上为什么的,算是不顾一切的,而且自己不能控制的。
    婚姻是理智的,当两个人决定要结婚时,除了感情,还包括对彼此的忠诚,关爱。是一种社会现象吧。
    家庭是婚姻的产物,有了婚姻就组成了家庭,从此风花雪月不再是两个人的全部,柴米油盐才是家庭的中心。
    责任是婚姻的前提,有责任的人才配走进婚姻,责任有时候已经超越了情感,而成为家庭维系的纽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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