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交警拘留醉酒驾驶人员,是当时去交警中心处理的时候,还是出交警中心后等通知?

2018-11-09 05:12: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两次酒驾拘留如何界定时间?  
    一、两次酒驾拘留如何界定时间  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五一前酒驾不累计追究。  最新修订的道交法中“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该条款不追究继往。也就是说,5月1日以前发生的违法行为按照原条文执行,5月1日之后的要按照新修订的条文执行。他介绍,为此,北京交管部门在原有醉驾司机黑名单的基础上,已经建立“酒驾司机黑名单库”。所有酒驾人员都将进入名单库。  
    二、2013酒驾新规还扣分吗  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
    0.02(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
  • 无证驾驶和醉酒驾驶撞车后谁的责任大?  
    一、醉酒驾车判断标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二、无证驾驶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无证驾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醉驾处罚新规定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已经取保候审,是不会被判刑的。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明文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简称醉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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