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男朋友开车与另一台车相撞 两方都是直线行驶 没有红绿灯·对方头出了血 但不严重···可我对象没有驾驶证 该怎么办

2018-11-09 08:53: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应当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满两年才可以重新考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自撤办法》第二条对事故责任认定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一方负全责的情形:交会车发生事故,由跨压中心线一方负全部责任;追尾事故由后车方负全部责任;违反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由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一方负全部责任。双方同责的情形:双方都有明显或无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属同责,在交强险限额内实行互赔,超出交强险限额的各承担50%。
    《自撤办法》第二条对事故责任认定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一方负全责的情形:交会车发生事故,由跨压中心线一方负全部责任;追尾事故由后车方负全部责任; 违反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由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一方负全部责任。
    双方同责的情形:双方都有明显或无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属同责,在交强险限额内实行互赔,超出交强险限额的各承担50%。
    两车同时掉头相撞适用《自撤办法》。在事故中,车祸发生时双方均处于跨线调头,都有违规行为,适合双方同责的情形,属同责实行互赔。
  • 按照情况的描述,本事故已经报交警处理,只要对方的车辆以及驾驶人信息已经在交警队录案,那么后续该有的合法索赔正常情况下是可以得到保障的。
    由于交警队的事故认定书还没有正式出具,对方并无义务在现阶段作费用垫付,如果伤者一方有能力垫付费用进行抢救,建议先优先考虑救治伤者,伤者的情况未稳定之前,交警队也不可能出具正式的事故认定书。
    1、责任划分肯定影响索赔,交强险的相关规定确实是在指定额度内先由机动车一方全额赔付,但其实额度不高(财物损失2000元,人伤治疗1万元),超出的部分需要根据责任比例来承担。
    2、同上,建议等伤者情况稳定后再一起到交警队处理,对方的车辆应该已经被扣,现在去交警队没有太多可以做的事情。
    3、一般建议采取一次性支付赔偿,若涉及长期后续治疗,那就等治疗结束之后一起计算索赔额度。
    可以在交警队调解下处理,也可以自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才考虑走诉讼途径。
    4、伤情鉴定还是伤残鉴定? 一般情况下,影响索赔的主要是伤者构成伤残等级的情况,在治疗结束后即可进行。
    走诉讼途径的话才考虑聘请律师,另外律师费属不在索赔范围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