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怀孕了,男人不想负担我的生活费和检查费,我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他一半的收入吗?我现在没有工作收入

2020-08-14 23:1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4、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依法收取申请执行费。执行案件在立案受理时,执行法院一律不向申请执行人预收申请执行费。
      
    5、执行法院按照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标的额,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的标准,计算出全案的申请执行费数额,并从首期已经执行的款项中收取,收取的申请执行费数额计算入应执行的标的金额中,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一并执行。
  • 被辞退的劳动者申请仲裁执行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包括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送达证明、仲裁协议书或者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以及人民法院规定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
  • 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
    1、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2、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
    3、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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