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在一家烧烤店里打工,老板娘天天给我脸色,我不干了,要工资她不给,你说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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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提起
劳动仲裁。劳动者向劳动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首先要弄清楚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哪里,然后进入劳动仲裁委员会后,填写三个表:
(1)申请书;
(2)
证据材料清单;
(3)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因此,申请之前一定要收集好证据,知道单位的正确地址。
需要收集的可证明单位职工身份的证据可以有:
(1)书面劳动
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社保缴费证明、考勤记录;
(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3)“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5)其他能够证明劳动
合同履行情况的业务文件、介绍信,以及往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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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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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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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