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朋友是一家运输公司职员,某日我朋友在运输卸货过程中,遭后方驶来车辆撞伤,经认定为工伤,我朋友向第三人主张赔偿后,还能继续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吗?

工伤索赔
2018-07-11 17:44: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
      首先要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确定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项:
      
    1、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保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
      
    3、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
      
    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6、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鉴定结果赔偿 ,协商不成的, 申请劳动仲裁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认定工伤的四种情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 工作中发生的伤害,是工伤。 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 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
    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
    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 3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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