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把车借给朋友,出了交通事故,现在收到法院的传票,怎么办

2018-11-09 11:28: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 收到人民法院的传票后,首先你不要急,因你可能没有被人告上过法院。法院在受理原告的起诉给你送达法律文书有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权利和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法院的监督卡等,这是法院的规定动作。

    人民法院在受理原告起诉时应当依职权将小客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依法追加为本案被告。
    那么保险公司会派律师出庭应诉,除了保险免赔的部分,他的答辩、质证的意见和观点应当和你一致的。
    因此你就不要去请律师了(没有必要去花这一笔钱)。

    还有,你投保了交强险,你在事故中承担的是次要责任,法院在判决时,应判决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后,余下的部分再按照你和对方承担责任比例来承担各自应承担的金额。
  •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要慌张。如有人员伤亡,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抢救伤员。遇有受害人伤势严重,周围人员又没有很好的抢救技能,不要随意搬动,应拨打120请专业人士抢救,防止伤者存在脊柱损伤、骨折等因错误治疗造成加重损伤。
    在报警救人的同时,还应给自己车辆的保险公司打电话,启动保险理赔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