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问我方驾驶电瓶车,对方驾驶小汽车,对方负主要责任,我方负次要责任,对方应该怎样赔付。

2018-11-09 13:1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原则上讲,主要责任一方要承担超过50%以上的赔偿责任。在审判实践中,如果双方都为机动车,一般按照主要责任方70%、次要责任方3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一方,先由对方车辆投保的交强险予以赔偿(不划分责任),超出部分再由你方自担30%、对方承担70%的比例确定对方的赔偿责任和数额。
  • 赔偿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一般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需负事故全部责任,:
    (1)当事人逃逸,导致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事故事实无法查明的;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现场证据的,导致无法查明事实的;
    (3)当事人主观上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如机动车在人行道刮撞行人;
    (4)因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
    (5)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致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
    (6)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事故现场,致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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