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二胎,超生,没交罚款,自己找人上的户口,计生委不断找麻烦,说起诉了,请问第二次起诉,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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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单独两孩”政策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需经夫妻双方申请,由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批,办理再生育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具体程序为:
夫妻双方如实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由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盖章,提交相关材料到本市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批。
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单独夫妇,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程序到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由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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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生育证申办材料:
1、
结婚证(属再婚的需要提供
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和
收养情况证明;
3、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其它证明材料。
4、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5、免冠近照各2张。
复印件经审查与原件无异后,将原件退还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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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也就是你所说的罚款)对象是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夫妇。也就是说,违法生育子女是夫妻当事人的共同行为,因此,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就是男女二人。
这在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是非常明确的,你可自行查阅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那上面是有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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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