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女方是二婚,男方是头婚,结婚后女方把子女的户口迁入男方户口本上,女方想把子女的户口迁回,请问可不可以?

2018-11-09 15:07: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再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迁入男方处。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女方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到男方户籍地派出所以“夫妻投靠”为由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女方的户口本到女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出证明》、男方的户口本到男方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 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的规定,没有户口本仅凭身份证是无法进行婚姻登记的。
    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明,然后带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户口证明)到双方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就可以领结婚证了。
  • 女方所需准备的文件材料
    1.女方迁户口的入户申请表
    2.在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3.村委或街道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拿到户口准迁证明后办)
    4.身份证、户口本
    男方所需准备的文件材料
    1.双方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村委或街道接收证明(应包括在男方户籍所在村委或街道开具的接收证明以及户口变动证明,户口变动证明在女方拿到户口准迁证后办理)
    3.男方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开具的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
    4.身份证、户口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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