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怀孕期间,我和老公离婚了,现在孩子已经生了,不能上户口,结婚的时候我是保定市户口,我嫁到农村,没有把户口牵到农村,现在还是保定户口,以前的保定地址没有了,派出所说没有以前的地址,孩子不能上户口,请问孩子上户口该怎么办

离婚
2018-11-09 15:33: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法生育孩子的,上户口办理方式如下:

    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 新生婴儿在30日内向婴儿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所需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身份证明
    (3)《居民户口簿》办理程序: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
    2、对无《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婴儿,办理入户,可凭
    (1)本人申请(说明理由);
    (2)乡(镇)、街道出具的婴儿出生情况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4)责任区民警的调查核实报告;
    (5)父母身份证明;
    (6)居民户口簿; 新生儿户口办理程序:
    (1)持以上材料报派出所、分局审批后,分局签发《准予入户证明》;
    (2)持《准予入户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户口登记部门每月向计划生育部门通报新生儿户口登记情况。

  • 1、新生婴儿随父落户必须提供:
      ⑴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⑵出生医生证明。
      ⑶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⑷结婚证明。
      注: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
      
    2、未成年人随父落户必须提供:
      ⑴出生医学证明。
      ⑵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⑶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的证明。
      ⑷结婚证。
      ⑸其它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亲必须提供:
      ⑴本人的户籍证明。
      ⑵能证明父子关系的有关证明。
      ⑶父母亲的结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