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妻子现在和她分开了,我离婚了。我们结婚20年了。两个孩子都在上大学。我不想离开。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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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女方不想离婚,那应该首先看是否具备法定的不能离婚事由,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终止壬辰半年内、哺乳期内的,男方是不能够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如果属于上述情形的,女方可以以此理由进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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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如果想离婚,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因为孩子已经年满18岁,不会涉及孩子抚养的问题。关于孩子上学的费用,离婚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是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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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决定了要离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分割父亲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孩子满18周岁就不再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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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