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甲方开车撞死乙方,承担同等责任。 甲方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强保险,但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出现了。 事故发生了一年多,保险公司能否以诉讼时效为理由拒绝请求?

2020-08-15 13:58: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审判中大多认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
    3.虽然这个钱是保险公司出,但是保险公司赔偿是有限额的。
    4.限额外的赔偿部分,你方按照责任比例也就是同等责任赔偿。
    5.最好在庭审中主张对方精神损害抚慰金过高,要求减少。
  • 根据《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伤人后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如下:第一步: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第二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第三步:递交索赔单证。第四步:领赔偿款。商业险的报下理赔则依据保险合同而定。
  • 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