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电信诈骗了,泄露了我的身份证信息,会不会有严重的后果?

2018-11-09 20:5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
    (一)、
    (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身份证号泄露危害会有:
    1.用号码、地址制假身份证,恶意欠费;
    2.银行开户、证券,影响信用记录;
    3.办信用卡、贷款;
    4.做房产证、卖车、遗嘱登记变更。
    安全提示:
    ①不在网站等易泄露介质上填写个人信息
    ②需身份证复印件时,写上专用;
    ③身份证不随意借给他人;
    ④身份证和银行卡分开放。
  • 电信诈骗属于诈骗犯罪的一种,应当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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