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结婚后有任何证明书,想把孩子的户口交给孩子的母亲,派出所让居民委员会开了孩子的户口证明书,居民委员会说他们的地方规定不能给她母亲,我该怎么办呢?

2020-08-15 17:39:09
律师解答共有5条
  • 你好,对于孩子上户口办理流程的问题,
    1、派出所受理申请人申报材料后,要认真检查核对并进行走访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做出审核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区、县(市)局。
    2、区、县(市)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核查,作出审核意见,并上报市公安局户政处。
    3、市公安局户政处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户口材料逐级返回区、县(市)局和派出所。
  • 您好,这是哪里的事情
  • 能把事情说具体一点
  • 终审裁定后认为或者被发现确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你好,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是:1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生效。2申请人只能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者特定的案外人。3必须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4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即上一级法院。5必须具备法定的再审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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