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年级的孩子在学校里和同学玩游戏,偶然遇到其他同学,造成骨折。现在父母互相要求赔偿,学校是否负责,

其它
2020-08-15 17:19: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通则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学校应当赔偿
  • 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学校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法律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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