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自身养育闺女,丈夫又结婚生子,前不久丈夫得病过世,丈夫还有一个母亲,母亲共五个孩子,我想问一下我女儿承继占比是多少?财产应如何分派?感谢!

离婚
2020-08-15 19:33: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归现任妻子,其他才作为遗产处理,遗产则一般由继承人均分。
  • 你好
    因为你们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因此,如果你丈夫去世,你没有权利分得遗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