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户口本上只有我和弟弟,他是户主,我是成员,我弟弟和我有矛盾,我现在结婚到外地了,想把户口迁移我老公这里,可是我弟弟不让我用他那主页和本,把我的那一页撕下来了,派出所说没有户主不能办迁移,请问我怎么才能办到迁移证又不用弟弟的户口簿呢?

2018-11-10 10:42: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办理离婚登记,须提供如下证件: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者还须持失业证)。
      
    (3)双方离婚介绍信。离婚介绍信应由: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 (跨区应加盖街道办事处或镇婚姻登记专用章。
      
    (4) 双方各自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各自陈述离婚意愿及原因。
      
    (5)双方达成协议的协议书,是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及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等作出的文字协议。
      
    (6)双方的《结婚证》(二份)。如《结婚证》遗失,需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补办手续详见《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须知》。
  • 结婚后迁户口办理手续程序: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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