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本人在一家鞋厂从事板房出格师的,今年7月份,一应商把我下订了一批材料,这批材料做错了,这批材料靠程序供应商应该送到我手上经过我的核对和验证才可以投入生产的。但是供应商却把材料直接送到了老板手里,由老板亲自核对和验证无误就投入了生产。由于是老板亲自验的货,我就没有再做另行检查。8月份就因为这批材料导致一批鞋子被客户退货。老板就把我辞退了,并要我承担一半的责任,要扣除我的部分工资。请问律师:老板这样做合法吗?我可否申诉劳动仲裁来维护我的合法权利?机会大吗?

仲裁
2018-11-10 21:4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解决劳动争议有四种途径,
    1、协商
    2、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是比较特殊的民事纠纷,它的原则就是"先仲后裁",不经仲裁法院不会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到公司住所地的劳动仲裁机构领一张仲裁申请书,把申请人的信息、公司信息填好,写上事实和理由、诉讼请求,提交你掌握的证据,等待通知。根据仲裁庭的通知按时出庭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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