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张律师! 我想商量一下,我叔叔不借钱还,所以现在被起诉,我以他的名义拥有房地产。 这个房地产会被法院没收吗?

2020-08-16 11:27: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 借钱不还被起诉的应当积极应诉,及时与银行协商,若无力偿还的,名下有房的可能会被拍卖。
  • 借钱不还被起诉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如果自己暂时无力偿还,可以直接找到原告商谈,争取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请求原告撤诉,撤诉后积极履行协议,否则对方还会再次起诉。
    2、如果协商不成被起诉后,应该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的目的,判决生效后也应该积极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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