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2006年在公司发生了事故,我没有合同没有保险,公司为我交了治疗的全部费用,但是我一直没有做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现在已经过了一年多,没有办法做了。请问我还能向公司要求索赔吗,通过什么方式进行索赔。或者我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做合法的工伤鉴定。谢谢您 您好:<p>我2006年在公司发生了事故,我没有合同没有保险,公司为我交了治疗的全部费用,但是我一直没有做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现在已经过了一年多,没有办法做了。请问我还能向公司要求索赔吗,通过什么方式进行索赔。或者我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做合法的工伤鉴定。谢谢您

2018-07-11 20:08: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认定的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
    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前的工伤待遇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认定了职工的所有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还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4.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5.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 属于工伤的,先要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申请仲裁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工伤赔偿主要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受伤前的原福利待遇不变),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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