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女性结婚两年有一个女儿,当时没有登记,结婚后的费用都由我家负担。 结婚前彩礼给了11万。 女性现在离家出走了。 如果想解除同居关系的话就不能起诉。 彩礼会回来吗?

2020-08-16 15:16: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不是所有的彩礼都能要回来,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离婚后一方送给另一方的结婚彩礼是不能要求返还的: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因为已经达成了缔结婚约的目的,因此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也不能要求返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四)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 彩礼是否返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或缔结婚姻关系后未共同生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
  • 你好,可以起诉要回彩礼钱的。你和妻子由于没有领结婚证,是不受婚姻法保护的,属于同居关系。要求退还彩礼会得到法律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