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试用期没过,公司领导在微信上跟我说我“可能”不适合岗位为由,通知我回公司办离职手续,若我不理会继续上班可以吗?

2018-11-11 14:4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双方有培训协议,则需要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不办离职手续,不能让单位完成相应的工作交接、有序进行工作任务的相应调整,可能会给单位造成相应的损失。建议你提供书面申请说明具体情况,正常离职;如果因个人紧急原因建议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 1、因个人原因需要办离离职的,按劳动法和合同法的规定,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
    2、离职书要写明什么原因(可说是个人原因),尽量不要提及对公司什么什么的不满,因为好合好散,况且还期望离开公司时给予一些方便;所以最后应该提及一些感谢公司的话;
    3、离职时间最好也在离职书中说白,以便公司考虑工作交接,体现人性化;
    4、按劳动法规定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要向公司赔偿三个月的工资;
    5、公司在收到你的离职书一个月内要作出回答,这是法定的;
    6、离职后你要关注五险一金的交纳情况和有关关系的转移;
  • 试用期离职手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要你按照这条规定提前向单位递交辞职通知书,并做好工作交接,达到离职日期时,单位应当让你离职,并办好离职手续(结清工资、出具离职证明、停缴社保、清算债权债务等)。
    单位是不能强制留你的,也不能找借口阻止你离职。注意,我这里提到的辞职通知书,是辞职通知,不是辞职申请,辞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辞职是通知单位你不干了,劳动者和单位都是劳动合同适格主体,双方是平等的,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单位批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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