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在浙江温州,一家工厂上班,家里突然有急事要回家,去辞职厂里不同意,还说我走了工资就拿不到了,我该怎么办,我要急着回家

2018-11-11 17:43: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申请仲裁,根据《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劳动关系结束之日一次性结算工资。至于是否批准你的辞职,有以下相关规定:
    1、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解除。
    2、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解除。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
    1、入职第二个月起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双倍工资。关于仲裁的相关规定:
    1、仲裁免费。
    2、一般45天结案。
  • 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拿不到工资最有效办法是什么?

    第一步:先通过一切可能的手段固化证据.

    包括

    (1)自己的工作时间,从几月几号到几月几号.

    (2)自己的薪资标准

    通过录音,自己在工作中的一些证据材料等,尤其是薪资标准是很重要的.你可在与资方谈判的时候作录音,或想办法让他写"保证书""协议书"等给你.比如,你可在与他谈的时候讲:您先给我结一点工资,因为我现在没钱花了,要饿死啦,交通费也没有啦让他给你一点钱,一千或几百的都可以,

    你呢给他写个收据,在收据上把自己的薪资标准想办法明确一下,只要他签字了,就OK.

    然后拿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去立案.

    至于你的工作时段、销售业绩等,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暗说自己不用太费心去取证。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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