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原单位离职快一年了,住房公积金还可以取出来吗?

2018-11-11 18:2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办完辞职手续,符合上述要求,所以可以立马取出公积金。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 1、劳动者离职,要拿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社保手册、员工档案。
    2、带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失业保险缴纳单、身份证、照片,先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
    3、带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社保手册、失业证、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按照社保局规定缴纳社保即可。
    4、带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公司开具提取公积金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或者制定的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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