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公司上班一年,公司未和我签订合同,也没有买保险,我离职的时候公司给了我1800作为保险赔偿,这合理吗?

2018-11-11 22:25: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两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向劳动者支付11个月二倍工资。
      不过,因为《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而各省市对二倍工资时效起算办法又不尽一致,用工满两年未签合同,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在北京、上海、江西等实行逐月起算法(从未签合同第二个月其按月分别计算)的省市和山东、江苏、重庆等实行届满起算法(从最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的省市均已超过仲裁时效,只有湖北等少出省市实行劳动关系终止起算法,还可以主张。
  • 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
    仲裁结果对诉讼没影响,两个完全没关系的系统;
    没有劳动合同,所有人要提供能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卡、出勤卡之类
    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
    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合同,没有双倍工资补偿。
  • 提供有效的劳动关系证明,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1、没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从工作的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2、如果没有缴社保,你可以主张单位为你补缴从工作之月起的社保。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3、提供加班不发加班工资的有效证据,要求单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4、以单位不缴社保、不支付加班工资为由,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书,可马上走人。
    并可主张单位支付你(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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