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时制单位请事假,不给工时,倒扣绩效200多合理吗?还有就是单位基本工资高于本市最低标准,而加班费,却是按照最低标准的发放的,这个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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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
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 基本工资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主要部分。
基本工资的构成包括除奖金、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劳动补偿性津贴(如夜班津贴、高温、低温下、有毒有害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外的一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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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可以说明不是克扣工资,是依法计算只是由于出勤、双方约下的绩效
奖金方面的原因而减发工资的,则有关机构是不会处理的。
在这种情况下,你若认为公司确为克扣的,可以提起
劳动仲裁。
不需要考虑太多,劳动
仲裁对于劳动者来说需要提交的资料是很简单的。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的基本资料(工商注册打印)
3、劳动合同
4、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说明你认为克扣了工资的理由。
这个你只需要说明,不需要举证的,是否克扣工资是应当由单位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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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在征得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依法支付劳动者加班费的,算合法。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
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
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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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