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名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之前户口在老家渭南,后来去上海上大学将户口迁移至上海大学城,现如今毕业将户口迁至西安用人单位集体户,但是现在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我现在用的身份证处于过期状态,单位给我落户需要交6个月社保,身份证过期社保局不认我,也就落不了户,而我要补办身份证的话,又需要有户口,在户口所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身份证,但是因为身份证过期的问题,户口办理不下来,这就陷入一个死循环了,简单来说就是办户口要身份证,办身份证要户口,而且由于身份证过期,我无法去银行开户,导致现在工资卡还迟迟办理不下,已经想过很多办法了,依然没用,所以特来求助。

2018-11-12 01:31: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丢失需要尽快补办,补办时需要带上户口本的原件,拿社保卡是办不了身份证的。申领证件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
  • 社保是与工资相挂钩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
    0.2%),生育保险(
    0.8%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单位
    0.5%-
    1.6%全由单位承担)。
  • 社会保险费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雇员和雇主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它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最主要来源,也可以认为是社会保险的保险人(国家)为了承担法定的社会保险责任,而向被保险人(雇员和雇主)收缴的费用。下文——单位未缴社保不能以现金补偿职工的相关规定:  为职工缴纳社保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司未缴纳是违法行为,但不能用现金补偿,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由社保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且可从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划拨。  因此,劳动者应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由他们监督原单位为其足额补缴社保费。  知识延伸——不缴纳社保费的法律责任  
    1、对未按规定期限纳费申报和报送纳费资料的,拒不接受检查和不提供纳费资料的,有意隐瞒工资发放情况造成不纳或少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地税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按日加收欠缴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2、单位纳费人、扣缴义务人和纳费担保人在地税机关规定的限期内仍不缴纳费款的,地税机关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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