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高速公路撞到横穿公路的行人,无超速无酒驾,事故后用事故车将伤者送至医院,现已垫付治疗费用1.1万,现交警在未给出事故认定的情况下要求追加钱款,是否合理,我该怎么办?

2018-11-12 05:49: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目前一般来说,高速或国道上超速10%以下是处以警告,不扣分和罚款的,不需要去接受处理的;超过10%~20%,那就要扣3分,罚款200元;超速20%~50%,要被扣6分,罚款200元;超速50%以上的,要一次性被扣12分,罚款500元,然后按照超速速度的增加,逐渐翻倍增加罚款额度,直至超速100%以上,罚款额度封顶2000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后驾驶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驾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
      
    6、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8、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
    9、 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
      
    10、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