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高空作业者从十楼坠下腰部受伤做了手术以及小腿骨头受伤需要三个月才能下床行走,这个应当怎么赔偿?

2018-11-12 08:27: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高空作业意外身亡,工伤索赔如下:
    1、先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亡认定;
    2、根据工伤认定结果要求相应赔偿,如果单位买了工伤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支付工亡赔偿款,如果单位没买工伤保险,由单位按工亡保险标准支付;
    3、工亡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 工伤保险条例》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和用工单位因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高空作业劳动者如死亡,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