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爸电三轮和机动车相撞,我爸受伤肋骨骨折六根责任认定书下来认定我爸是次要责任机动车为主要责任,这个我爸的医疗费该怎么算

2018-11-12 09:23: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构成工伤事故责任的要件。确定某一事故是否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是否应按无过错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构成工伤事故要件:
    1、职工与用人单位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2、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
    3、职工的损害必须是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
    4、事故与职工受到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5、事故不是由于职工自身故意引起的。
    二、劳动者是否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
    1、是否订立了劳动合同;
    2、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参考以下因素:双方是否有隶属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职工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按约定参加生产和工作; 由用人单位组织工资分配,按规定或约定为职工支付劳动报酬; 职工一般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工作
    三、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
    1、首先,工伤事故造成的损害是人身损害;
    2、其次,职工是工伤事故所造成的损害的承受者。
    四、事故不是由职工故意引起的。所谓故意,是指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引起一定的伤害后果,而去积极地追求这种后果的发生或者对结果是否发生持放任态度。

  • 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因工死亡赔偿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非法用工伤亡赔偿。
    四、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1.通常由两车的保险公司分担。不影响工伤认定。
    2.如认定为工伤,工资正常发放,因此再主张误工费很难,家人陪护的误工费是要赔偿的。
    3.建议按事故责任划分,由肇事方负责赔偿,本人也应适当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超过5万)是要给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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