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今年年初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家里的房地产是他的一个人的名字,想把房地产变成母亲的名字。 有什么办法?法院调解好吗?需要什么资料吗?

2020-08-16 23: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 父母、配偶及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有一半所有权。
  • 你父亲的遗产一半先给你母亲,剩下的由你爷爷,你母亲,你三人平分。你姑姑只有在你爷爷去世后才有继承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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