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向好朋友借钱,现在已经三年了,他还不还我。 但是,我自己写的便条自己签的名字也没有他自己签的名字,他妈妈可以把这笔钱印刷回去吗?

2020-08-16 23:50: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带着你的打卡记录、工作服(牌)等能证明你和用工方有劳动关系的材料,前往用工方所在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是你主动不签劳动合同,就没有赔偿;如果是单位主动不和你签,你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赔偿,并且要从进入用人单位满1个月后即第2个月开始计算。
    另外,也可要求用人方补缴社保,从你入职开始。
  • 朋友借钱不还的,出借人可以先与借款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债。
  • 借钱不还可以先找到对方协商,协商未果可以起诉追债。三年以上的欠款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但仍然可以起诉,债权人失去的只是胜诉权,但是债权人权利本身及请求并不消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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