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老公是干装修的,帮他幺爸家做装修时,一个工人自己把自己眼睛打伤了,后来完工后,每人工资一样,我老公帮忙没要工资,现在工人评残,请问我老公有责任吗

2018-11-12 10:14: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 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 雇工在工作中受伤的,雇主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伤害结果是雇工自己故意造成的。 但是雇主应该承担的是因雇工受伤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必要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如果构成残疾的话还要承担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费、护理费等,超出合理范围的费用雇主可以拒绝承担。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欢迎随时来电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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