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62岁在工地干活摔伤,包工头跑了,请问我们可去找承包给他老板的公司吗,他干活的上面公司有责任吗

2018-11-12 13:57: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工地干活受伤,责任应该由谁承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公司赔偿。
    1、用人单位未按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确定好责任后,再进行工伤索赔。
  • 农民工在工地摔伤得不到赔偿,可以找哪些部门?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需要注意保留、收集证据。包工头跑了,要发包方支付工资,首先得要证明自己在工地上干过活,干过几天活,拖欠的工资是多少。
    一、注意保留、收集证据 首先得要证明自己在工地上干过活,干过几天活,拖欠的工资是多少。我国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劳动者向发包方主张工资,必须证明自己的劳动者身份如考勤卡、工资单等,还可提供工作证、标有施工单位名字的工作服或安全帽用以证明自己在该工地上干活的事实。   总而言之,农民工要做个有心之人,注意保留、收集相应证据,以防在仲裁或诉讼中因证据不足,而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二、向建筑施工企业主张工资   法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并且建筑施工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倘若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前述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发放给包工头后,包工头就携款逃跑,建筑施工企业就拖欠的工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此,农民工首先要做的是到建设部门了解建筑施工企业,然后找建筑施工企业主张工资。即便是包工头挂靠施工的,也应有被挂靠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   
    三、找业主即发包方主张权利   在现实生活中,建筑施工承包方形形色色,虽大部分都是由建筑施工企业承包,但也有小部分是由个人承包,一旦个人即包工头因某些事项结束工程不干了,农民工就有可能拿不到工资,可以找业主即发包方,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应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但必须注意的是,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为此,农民工必须把握时机。   
    四、寻求相关政府部门帮助   法律赋予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依法对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察,并有权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当农民工遇到包工头拖欠工资时,可以寻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帮助,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督促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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