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996年,父亲工伤,左手截肢,个人生活无法料理,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我父亲退休费:42946.56元(按煤炭企业平均寿命70岁计算)计算公示为:6.4元/日*23.3(制度工时)*80%*12个月*30年=42946.56元,假肢费用5000元(含差旅费).在无其他补助,但根据国家<;<;劳动法>;>;第二十三条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并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领取待遇的,到退休年龄时,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抚恤金。伤残抚恤金低于养老保险规定计发的养老金标准的,应当按养老金的便准由工商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应将该职工在养老保险基金中个人帐户的个人交费部分转入工伤保险基金。请问这样一次性结清合理吗?工伤保险基金应去哪里领取,现已到退休年龄,但爸爸在单位没有交过养老保险。还可以领取工伤保险基金吗?工伤鉴定书有,国家四级伤残,父亲一直在找当地劳动局,要求得到应该的补偿。 1996年,父亲工伤,左手截肢,个人生活无法料理,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我父亲退休费:42946.56元(按煤炭企业平均寿命70岁计算)计算公示为:6.4元/日*23.3(制度工时)*80%*12个月*30年=42946.56元,假肢费用5000元(含差旅费).在无其他补助,但根据国家<;<;劳动法>;>;第二十三条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并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领取待遇的,到退休年龄时,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抚恤金。伤残抚恤金低于养老保险规定计发的养老金标准的,应当按养老金的便准由工商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应将该职工在养老保险基金中个人帐户的个人交费部分转入工伤保险基金。<p>请问这样一次性结清合理吗?工伤保险基金应去哪里领取,现已到退休年龄,但爸爸在单位没有交过养老保险。还可以领取工伤保险基金吗?工伤鉴定书有,国家四级伤残,父亲一直在找当地劳动局,要求得到应该的补偿。

2018-07-11 22:1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基金只能用于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支出。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待遇。 医疗康复待遇包括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 期内的工资待遇。
    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 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如下:
    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2、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追偿。
  • 法律对工伤保险缴纳年龄没有特别规定。  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男未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均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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