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人在昆山打工,酒后骑电动自行车被撞,交警还没有给出责任划分,我家人现在昏迷不醒,可是我们现在负担不起医药费,医院要停药,对方司机不露面,保险公司不赔偿,我们该怎么办?请帮帮我

2018-11-12 15:56: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额支付。超出部分按责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1、司机负全责的,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营养费、住院费用、误工费等费用,构成伤残的,还需要支付伤残赔偿金。肇事者拒绝赔偿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2、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赔偿的,受害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肇事者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以强制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方式执行肇事者的财产。如肇事者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法院也无能为力。只能等肇事者有财产时,再恢复强制执行。
  •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事故双方当事人需负同等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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