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居住证续期要本人去办理吗

2020-08-17 13:38: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 根据《流动入口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持证入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入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延期手续。居住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其使用功能中止等。
  •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除此之外应当由本人前去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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