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1995年工伤,并也认定为工伤,但一直到了2004年才做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为伤残三级,三级护理.1995-2004年这段时间单位从没支付过工伤津贴和护理费.单位认为,工伤津贴是在医疗期内的待遇,医疗期过了当然就没有了,护理费的发放是以护理等级为依据的,2004年以前没有做伤残等级鉴定,护理依赖等级没有确定,护理费的发放没有依据. 请问,这种说法有法律依据吗?您说我的朋友应该么办?
我的朋友1995年工伤,并也认定为工伤,但一直到了2004年才做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为伤残三级,三级护理.1995-2004年这段时间单位从没支付过工伤津贴和护理费.单位认为,工伤津贴是在医疗期内的待遇,医疗期过了当然就没有了,护理费的发放是以护理等级为依据的,2004年以前没有做伤残等级鉴定,护理依赖等级没有确定,护理费的发放没有依据.<p> 请问,这种说法有法律依据吗?您说我的朋友应该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