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1995年工伤,并也认定为工伤,但一直到了2004年才做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为伤残三级,三级护理.1995-2004年这段时间单位从没支付过工伤津贴和护理费.单位认为,工伤津贴是在医疗期内的待遇,医疗期过了当然就没有了,护理费的发放是以护理等级为依据的,2004年以前没有做伤残等级鉴定,护理依赖等级没有确定,护理费的发放没有依据.  请问,这种说法有法律依据吗?您说我的朋友应该么办? 我的朋友1995年工伤,并也认定为工伤,但一直到了2004年才做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为伤残三级,三级护理.1995-2004年这段时间单位从没支付过工伤津贴和护理费.单位认为,工伤津贴是在医疗期内的待遇,医疗期过了当然就没有了,护理费的发放是以护理等级为依据的,2004年以前没有做伤残等级鉴定,护理依赖等级没有确定,护理费的发放没有依据.<p>  请问,这种说法有法律依据吗?您说我的朋友应该么办?

2018-07-11 23:14: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商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上就是综合保险三级工伤赔偿的标准。

  • 一、伤残鉴定又名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情况越早鉴定对劳动者越好。
    二、一般情况下是工伤认定后马上可以做,但是如果劳动者或者单位有一方要对工伤认定不服或者是声明要去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就要再等60天。
    三、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越有利,得到的赔偿越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是要在工伤认定结论书生效后一年之内做。
  • 伤残鉴定时间应当是在伤势稳定之后的3个月内,建议不要拖延太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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