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这几天公司以记件方式算的,开始说好的单价做了几天后他看我做的产量多了要求在减一半的单价 这几天公司以记件方式算的,开始说好的单价做了几天后他看我做的产量多了要求在减一半的单价,我说减那么多叫谁来做谁都不会做的,他就说你不做你可以辞职走啊,我就说我做的好好的干嘛要辞职,我叫他们把单价商量好了在打电话给我我就继续去做事了,过了没多久他来找我叫我下班保安叫我收拾东西,现在工资算好了赔偿金人事主管说他自己给我1500我没同意,请问我这情况应该赔偿多少,公司算是违法解雇我吗?我该怎么维持我的利益

2018-11-13 01:04: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2008年)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你的情况属于已经连续2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解雇你,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有两种选择:
    1、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未签的要求每月支付2倍工资,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倍的经济补偿金,是2N,不是2N+1,工作年限从用工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08年。希望能帮到你,建议你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争取更多的赔偿。
  • 用人单位如果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就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向你支付1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非法解除,则应当支付上述经济补偿金的2倍。合法解除的情形包括: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因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3、因用人单位被撤销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4、因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5、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需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以下劳动合同的,应当按2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2、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3、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5、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6、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你好,关于公司解雇赔偿的问题存在较多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无故被公司解雇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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