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和单位有劳动仲裁的关系,现单位想我把调到偏远的地方上班,没有和协商,就直接发邮件通知,让我执行,我该如何维权?

仲裁
2018-11-13 06:07: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有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以下劳动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