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作的厂里出了工伤事故,医疗费就话了3100多《费用是自己先垫着的》。公司里说参加了保险的,就叫我们把一切需要的手续交上去然后报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赔付。现在保险公司的钱到是下来了,可只有2100.公司给我的理由就是保险公司赔好多,他们就赔我好多。公司的意思就是哪1000块就要我自己付钱了。请问我能向公司赔偿这1000元么?

工伤索赔
2018-07-12 01:17: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员工利益的强制保险,受益人为受保人本人。赔偿应由受保人享受。如果是商业保险,仅仅是报销医疗费用等,那么保险公司赔偿的钱应支付给垫付医疗费用方。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你肯定是要赔偿的; 具体法律,职工应该享受以下待遇: 【住院待遇】 {医院}医疗费、伙食费、护理费、停工留薪工资 【鉴定级别后】 评完残 支付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等他离职后 你公司应该支付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备注:如果你司有给工人购买社会保险,其实你只需支付,职工医疗期的工资、和离职后的就业补助。如果没有购买社会保险以上所有费用都有你司赔偿。只是职工享受“社会保险福利权”。
  •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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